近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今年7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情况:今年7月份,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中,空气质量最好的是邯郸市,同时,该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平均浓度同比降幅最大。唐山市及34个县(市、区)因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和PM2.5平均浓度改善幅度连续不降反升、空气质量恶化等被通报批评。
邯郸空气质量
综合指数降幅最大
7月份,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综合得分从好到差的顺序依次是邯郸市、邢台市、衡水市、石家庄市、保定市、沧州市、廊坊市、唐山市。
依据《河北省城市及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邯郸市、邢台市、衡水市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对唐山市、廊坊市、沧州市分别扣减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
7月份,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中,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幅度、PM2.5平均浓度同比变化幅度最大的均为邯郸市,分别下降了26.2%和39.4%;1月份至7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幅度最大的是衡水市,下降24.8%,PM2.5平均浓度同比变化幅度最大的是保定市,下降了29.0%。
两县区PM2.5
平均浓度达二级标准
7月份,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134个县(市、区)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综合得分前10名县(市、区)依次是邯郸市丛台区、饶阳县、盐山县、唐山市曹妃甸区、馆陶县、衡水市桃城区、高阳县、邢台市桥东区、石家庄市裕华区、保定市莲池区,分别获奖50万元、46万元、42万元、38万元、34万元、30万元、26万元、22万元、18万元、14万元;后10名县(市、区)依次是保定市清苑区、玉田县、唐山市丰润区、曲阳县、柏乡县、唐县、献县、临西县、南皮县、南和县,分别被扣减50万元、46万元、42万元、38万元、34万元、30万元、26万元、22万元、18万元、14万元。
3个非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34个县(市、区)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综合得分前3名县(市、区)依次是张北县、张家口市崇礼区、怀来县,分别获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后3名县(市、区)依次是怀安县、昌黎县、滦平县,分别被扣减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7月份,134个县(市、区)中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降幅最大的是磁县,下降33.20%;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上升幅度最大的是保定市清苑区,上升44.44%。按PM2.5浓度同比降幅最大的是武安市,下降51.14%;上升幅度最大的是唐山市丰润区,上升58.82%。此外,PM2.5平均浓度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县(市、区)有唐山市曹妃甸区、大城县。
1市34县(市、区)
被通报批评
通报提出,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和PM2.5平均浓度改善幅度连续不降反升、空气质量恶化的唐山市予以通报批评;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或PM2.5平均浓度改善幅度连续两个月不降反升、空气质量恶化的顺平县、柏乡县、博野县、唐山市丰润区、望都县、玉田县、曲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唐县、保定市清苑区、迁西县、文安县、唐山市路北区、唐山市路南区、任丘市、井陉县、井陉矿区、青县、河间市、迁安市、秦皇岛市抚宁区、隆化县、怀安县等23个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
对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累计两次的南皮县、南和县、平乡县、广宗县、赵县、广平县、宁晋县、肃宁县、献县等9个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对非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累计两次的平泉市、昌黎县予以通报批评。
通报还指出,各有关市政府会同各环境监察专员办对月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幅度或PM2.5平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累计三次的元氏县、玉田县、迁安市、迁西县、河间市、任丘市、临城县、邯郸市肥乡区、怀安县、滦平县主要负责人进行公开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