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名列第七位
记者9月10日从长春市环保局获悉,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8月份全国169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排名,长春市列海口市、舟山市、黄山市等6个南方城市之后,名列第七位,成为8月份北方空气质量最好的城市。这也是长春市有空气质量状况记载以来在全国的最好排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的监测数据显示:今年8月,长春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有效天数为31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天,其中优级26天,良级4天。
监测数据还显示:今年8月,长春市市区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4%;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3%;二氧化硫(SO)浓度为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0.0%;二氧化氮(NO)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四项参数浓度值均达到2013年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来同期最好水平。
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长春市8月份空气质量创佳绩,一方面是由于气象条件较利于污染物扩散,更重要的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多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综合作用的结果。(刘颖 李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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