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开展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
9月10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展示新时代我省教师风采,推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省于日前启动优秀教师、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和特级教师评选表彰活动。
据悉,我省将组织评选表彰优秀教师150名,教育工作先进个人40名,特级教师200名。其中,优秀教师评选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学一线教师,从教五年以上;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含副校长)、班主任,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热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事迹突出的个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产生人选所占比例不得超过20%);特级教师评选范围为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含教师培训机构)、教学研究机构的在职教师。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有关部门专家、优秀教师组成评审组,对各地和有关学校上报的候选人,按照推选条件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拟表彰对象并在全省范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表彰人员。(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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