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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中央督导组进驻山东11天 125名涉黑恶人员自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12  来源:凤凰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山东11天,125名涉黑恶人员自首9月1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

原标题: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山东11天,125名涉黑恶人员自首

9月1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公安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全省公安机关近期扫 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中央督导组8月30日进驻山东省以来,11天时间全省查结线索144条,新增涉黑案件5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9起、涉恶类共同犯罪案件186起,破获刑事案件1228起,移送起诉涉黑恶团伙案件36起,提请批捕322人,查处涉案资产2.7亿元,125名涉黑涉恶人员投案自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东省已累计侦办涉黑案件46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38起;侦办涉恶共同犯罪案件2099起,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311起,查处涉案资产16.5亿元,1078名涉黑涉恶人员投案自首,整体战果居全国前列。

群众举报黑恶犯罪热情空前高涨

省公安厅举报中心平均每天接听举报电话110余次

充当“主力军”,勇于打头阵。全省公安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各级公安机关坚决落实“三个一律”“局长盯案”等制度要求,“一把手”担任专案组长,直接靠案指挥,推动案件侦办,进一步巩固上下齐心、全警全力的攻坚态势。在前期部署开展“铁拳”“金剑”集中行动基础上,9月6日,副省长、公安厅长孙立成同志在全省公安机关做出部署,迅速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准确把握“前卫师”“先锋团”“尖刀连”的职能定位,向黑恶犯罪发起新一轮凌厉攻势,实现“集中查结一批涉黑恶线索,集中抓获一批涉黑恶违法犯罪分子,集中侦破一批涉黑恶案件,集中提请批捕一批涉黑恶犯罪分子,集中移诉一批涉黑恶案件”的目标。强力推进省公安厅领导包片督导机制,认真落实重点案件全程督办要求,全力督导各地公安机关加大线索排查和案件侦办力度,全面增强专项斗争实效。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工具,广泛宣传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的鲜明态度和斗争成效。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举报黑恶犯罪的热情空前高涨。目前,省公安厅举报中心平均每天接听举报电话110余次,收到举报信件20余封。

严格落实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
每份线索核查报告都经过公安局长、分管局长和刑警队长共同签字上报

全面“过筛子”,全力查线索。全省公安机关广辟线索渠道来源,严格筛查各类线索,不断提升战果转化率。建立健全多警种、多渠道、常态化的线索摸排机制,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部位,不间断地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滚动式”摸排,瞄准涉黑恶常见案件、信访案件和110警情,常态化开展分析研判、比对碰撞,确定一批重点人员,侦办一批重点案件。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全部成立线索核查工作专班,建立线索快速核查机制,对群众举报线索立接立查,事不过夜,做到快处理、快核查、快回复,确保所有线索按期“清零”。严格落实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每一份线索核查报告都要经过公安局长、分管局长和刑警队长共同签字上报,确保查实有结果、查否有依据,确保每条线索结论都经得起检验。近日,烟台市公安机关根据省厅扫黑办重点线索,打掉以村主任汪某彬为首,利用滋扰纠缠、撒泼耍赖等软暴力方式非法把持集体事务的涉黑恶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破获案件13起。

(原题为《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山东11天 125名涉黑涉恶人员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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