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天淇)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已经启动,本月24日将进行第一次扣款。市社保中心提示,居民若选择委托银行扣款缴费,务必确保缴费银行账户内的钱比医保费用多10元以上,以免扣款失败。
本月5日起,居民更改定点医疗机构可全程网上自助办理。在每月5日至月底,每天6时至22时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依据在社保经办机构预留手机号登录,自助更改自己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当日修改,次日生效。
本市城乡居民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3所医疗机构和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作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北京中医医院等120余家定点中医医疗机构、阜外心血管病医院等140余家定点专科医疗机构以及协和医院等19家定点A类医疗机构为全体参保人员共同的定点医疗机构,不需要自己选择。
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从9月1日持续到11月30日,凡北京市城乡居民,如老年人、劳动年龄内的居民、学生儿童等人群,都可以到户籍地或是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中学生儿童和老年人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劳动年龄内居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
参保人可以选择银行代扣和网上自助缴费两种方式缴纳参保费用,如果采取网上自助缴费的方式,参保人员可以在每月5日至20日之间,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服务平台”,使用在社保经办机构预留的手机号码注册并进行自助缴费。
另外,享受低保、困难群体补助人群及低收入农户等13类困难人员由政府给予全额补助的,不用自己缴费。在校学生则由学校统一负责办理参保手续。
据了解,自2013年起,本市还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在享受当年基本医保待遇后,政策范围内个人高额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二次报销”。5万元以内的报销60%;超过5万元以上的报销70%,上不封顶。参保群众在申报时,无需跑腿,医保系统在自动核算后,直接将大病报销费用转至个人医保存折或银行卡。2017年度,本市大病医保制度惠及城乡居民22776人,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2.37亿元。该项政策实施以来,已惠及城乡居民95277人,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约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