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天津1-8月PM2.5浓度同比下降20.3%。8月份,天津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单月浓度达到空气质量年评价标准二级限值。
1-8月,天津市PM2.5平均浓度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3%,创近年来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各区PM2.5浓度在48-58微克/立方米之间,其中河北、河西、和平、南开、滨海新区浓度较低,宁河、武清、宝坻、西青、蓟州浓度较高;各区PM2.5浓度均同比改善,改善幅度在6.6%~27.4%之间,其中静海、河北、河西等区改善幅度较大。
今年以来,天津坚持源头防控,大力推动结构性减排。积极发展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智能改造、绿色改造。集中排查“散乱污”企业2.1万家,已完成整治近1.9万家。同时,天津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围挡、苫盖、车辆冲洗、地面硬化、土方湿法作业、渣土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控制标准,对全市16个区道路积尘进行“以克论净”量化考核,逐月对各区降尘量开展考核通报。
此外,今年天津实施分类治理,持续降低工业污染排放。火电、钢铁、水泥、有色等25个重点行业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启动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对全市1511家挥发性有机物一般企业全部建档立卡、逐一治理,已治理完成1458家;加快实施燃气锅炉低氮改造,1-8月完成56台1798蒸吨。
对于移动污染源,1-8月,天津遥测拦检机动车67.2万辆,依法查处超标车8541辆;对14109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清单管理,排查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7938台次,查处超标机械392台。天津持续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市级环保督察,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边察边改、即知即改,及时发现和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1-7月,全市环保累计处罚9997万元,公安行政拘留39件、移送涉嫌环保犯罪案件32件。(记者 董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