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成都殡葬行业从业者来说,时隔21年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可能将影响他们的“生意”。记者从民政部官网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注意到,新规拟对墓穴的占地面积、高度及使用年限作出严格规定,如安葬骨灰的独立墓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
如果墓位超出规定面积或者墓碑超出规定高度的,殡葬服务机构将受到被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等处罚。而因擅自兴建殡葬设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兴建殡葬设施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目前,该新规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18年10月7日前通过民政部网站、指定电子邮箱和信函等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针对殡葬设施管理,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将严格限制公墓墓位占地面积、墓碑高度和使用期限——安葬骨灰的独立墓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位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安葬遗体的墓位(含合葬墓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墓碑高度不得超过地面0.8米。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墓位、格位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并动态调整。经营性公墓的墓位用地费和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在殡葬设施规划方面,征集意见稿中首次提出了“社区治丧场所”的概念,提出和殡仪馆、公墓、骨灰堂、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一样,将其数量、规模、布局等纳入规划管理。
“我们已经关注到这一征求意见稿,已经在同会员单位进行讨论。”成都市殡葬协会会长李崇禄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成都不少墓穴采用卧式墓碑,没有超过0.8米,因此征求意见稿对高度的规定影响不大。李崇禄表示,成都已经从去年起开始实行殡葬惠民制度,凡自愿在合法的殡仪馆或殡葬服务站选择以下服务项目的,均由政府财政予以最高1127元的补贴。如果逝者骨灰进行节地生态葬,同时能享受1000元的奖补政策。
成都商报记者 邹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