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沈阳市出台《加快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建立循环发展体系、狠抓重点领域实现循环发展、以循环经济示范城市为基础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任务,推动城市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其中,沈阳市要实施19项具体举措,建立循环发展体系。
根据《方案》,到2020年,沈阳市将形成全社会大循环、园区中循环、企业小循环和再制造产业的“3+1”模式。实施全社会大循环,沈阳要实现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2019年年底前,实现城区居民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100%;到2020年,市区餐厨垃圾基本纳入集中收运处理范围;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利用率达到80%以上;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全部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小区达到650个,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在狠抓重点领域实现循环发展方面,沈阳市将推动装备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8个重点领域以及各地区实现循环发展。装备制造业主要围绕铁西装备制造业聚集区及配套园区,依托重点企业,科学利用高新技术,加强产品与服务全生命周期的研究,建立“绿色设计、技术咨询—新型材料—装备制造—服务”的产业链;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围绕促进大东区、铁西区和沈北新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优化升级,鼓励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和制造,加快推行纯电动汽车示范,大力落实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
此外,沈阳市还将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到2020年,沈阳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4.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清洁供暖比重提高到70%以上,全面拆除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及其他有替代条件地区2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四环内民用散煤替代;城市建成区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均达到100%,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不高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