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年度内工业投产项目最高贴息2500万
为进一步完善全省企业投资激励机制,加快推进黑龙江省制造业转型升级步伐,《黑龙江省支持工业投产项目政策实施细则》日前印发并实施。黑龙江省将对年度内建成投产并符合支持条件的工业项目,以及年度内贫困县建成投产并符合支持条件的工业项目,采取项目建成并投产后补助的方式进行支持。
申请支持的项目,企业不能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需2亿元以上(含2亿元),且项目自投产之日前12个月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7000万元;贫困县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需1亿元以上(含1亿元),且项目自投产之日前12个月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项目备案(核准)、用地、环评等审批要件齐备。项目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核算准确,无违法违规记录。项目在申报年度内已全部建成投产或分期投产。
根据《实施细则》,我省将对项目自投产之日前12个月内账面固定资产贷款总额给予5%贴息(利率低于5%的,按实际利率核算),单户企业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对项目自投产之日前12个月内利用自筹资金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给予3%补助,单户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项目自投产之日前12个月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大于当期贷款总额的项目,按当期贷款总额给予5%贴息与扣除当期贷款总额后利用自筹资金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3%补助相加,单户企业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对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下项目,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给予3%补助,单户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对固定资产投资达2亿元以上(含2亿元)项目,可按上述三种方式支持。(记者 阴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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