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发改委研究促进“中间群体”增加收入,释放啥信号?
新闻观察 上半年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上海北京人均可支配收入超3万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9月15日电 近日,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组织召开了促进“中间群体”增收专题座谈会,研究促进“中间群体”增收,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思路和举措。
“中间群体”,这在官方语境中是一个比较新鲜的词汇。
在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的新闻稿中,对“中间群体”有一个解释:按收入五等份分组的中低收入户、中等收入户和中高收入户三个群体。
收入五等份分组又是什么?
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年度数据中,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五等份分组是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平均分为五个等份,处于最高20%的收入群体为高收入组,依此类推依次为中等偏上收入组、中等收入组、中等偏下收入组、低收入组。
因此可以简单理解为,“中间群体”就是在高收入组和低收入者之间的群体。
这个标准并未明确。但我们可以看看2017年的收入数据。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7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中位数为22408元。
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情况。张舰元 制图。
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958元,中等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3843元,中等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 22495元,中等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34547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64934元。
所谓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参会专家一致认为,促进“中间群体”增收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途径,是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有效扩大内需、稳定社会预期和信心的迫切需要。
目前,中国形成了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中等收入群体,根据不完全统计有4亿多人口。
事实上,中国一直希望形成“橄榄型”的收入分配格局,在“提低、扩中、限高”方面也在不断努力。
在外界看来,官方研究促进“中间群体”增收,释放出一个信号,那就是“扩中”仍将是下一步收入分配改革的重头戏。
参会专家建议对“中间群体”、“中等收入群体”的定义作进一步明晰,对农民工、中小学教师等重点群体给予更大关注,政策建议方面可区分当前和长远,突出减轻企业负担、农民工市民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重点群体收入分配激励等重点政策举措。
没错,促进“中间群体”增收,需要抓住重点群体,让这些人增收,就是牵住了“牛鼻子”,能够牵一发而动全身。
事实上,国务院早在2016年公布了《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瞄准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队伍、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等七大重点群体,实施有针对性的激励计划。随后,各地陆续出台本地区的重点群体增收实施方案。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6月15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根据今年的收入分配重点工作安排,要抓重点群体。着力拓宽技能人才、科研人员、企业经营管理者、新型职业农民等多个群体增收渠道。
主要措施包括:建立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比照认定制度;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完善中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股权激励办法;加快培育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在今年,对“扩中”影响最大的无疑是个税改革。从10月1日起,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俗称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
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近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广大纳税人都能够不同程度享受到减税的红利,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获益更大。月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可降低50%以上。
还有一些政策在路上。如,9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再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8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使教师能够安心在岗从教。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
据悉,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将会同相关方面对促进“中间群体”增收的思路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
哪些人是“中间群体”?
“中间群体”的收入标准有多高?
为啥要促进“中间群体”增收?
如何促进“中间群体”增收?
一些增收政策已经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