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截至9月12日,昆明市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8.43%,其中优100天,良151天,除因臭氧导致的4天轻度污染天气外,没有出现1天由于颗粒物超标造成的轻度污染。为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污染源管理,昆明市还将同滇中其他城市联防联治,计划共同印发《滇中四州市大气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7年,昆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97.8%、98.9%、98.6%,连续保持在较高水平,六项污染物年浓度均达到国家良好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位于省会城市前列,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好。
今年以来,全市高位统筹、严格制定工作目标、科学编制提升方案、修订完善问责办法、建立考核机制和预警体系等,不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其中,新修订的问责办法已于2018年6月7日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覆盖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的《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目前也已经上报,待审定后印发实施。
除了大气污染防治外,昆明市还持续加强空气污染源管理,通过加强联防联控,深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持续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手段,持续强化污染源管控。特别是在工地扬尘治理方面,截至目前,昆明市对辖区内在建工地累计下发整改指令书1105份,发出责令暂停施工整改指令书200余份。市级督察组共检查3951个(次),发现问题7231条,发出责令整改指令书330余份。
据悉,为找准污染源,下一步昆明市还将开展更细致的源解析研究,通过制作高分辨率耦合数值模拟的手段,制作昆明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措施及对策建议,为准确掌握昆明市大气污染成因,找准污染治理手段,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提供技术保障。同时,持续提高昆明市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在可能出现空气污染时,对颗粒物指标进行分级响应,指导全市开展扬尘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有效保障昆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
此外,今年8月市环保局与曲靖、玉溪、楚雄三州市环保局就滇中城市群大气污染联控举行座谈会并达成共识,计划共同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印发《滇中四州市大气联防联控工作方案》。(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