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学生信用评价将 挂钩 学历颁发评优评先
诚信,是做人的准则;学生教育,育人先育德。昨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在全省大学生、中小学生以及幼儿园儿童中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学生诚信教育要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学生信用评价将与考试招生、学籍管理、学历颁发、学位授予、评选表彰等“挂钩”。
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八个一”主题活动,包括: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诚信”主题教育活动;举行一次诚信承诺仪式,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从学习、考试、生活小事、为人处世等方面集体庄严承诺;开展一次诚信宣誓活动;开展一次诚信经典诵读活动;讲一次诚信小故事;征集一个诚信案例;举行一次“人人知诚信、人人讲诚信”为主题的班队会,充分开展诚信大讨论;开展一次诚信征文活动。
通知提出,要将学生诚信教育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的德育体系。
其中,在高校思想政治课中将诚信教育作为专题,将诚信理论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将教师讲授与学生自主参与相结合,推进大学生诚信教育。鼓励高校设立信用管理专业课程,开设信用教育必修课。
中小学要在德育工作中突出诚信内容,幼儿园要从小注重幼儿良好诚信习惯的养成。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应利用中招考试、高校招生考试、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学业水平考试、学校期末考试等考试时机,开展学生考试诚信教育活动,组织学生考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在部分中小学期末考试中设立“诚信考场”,培养学生自律意识。要组织全体参加高考的学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诚信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督导的重要内容,要将诚信教育纳入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之中,把诚信作为学校对各部门的管理和考评、对教师的管理和考评、对学生的操行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
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注重在日常管理中体现诚信价值导向,认真开展学生诚信教育工作评价,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将学生信用评价与考试招生、学籍管理、学历颁发、学位授予、评选表彰等“挂钩”,增强信用评价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