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将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9月16日,记者从深圳市城管局获悉,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意味着,深圳市范围内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将全面展开,并于2018年底实现全覆盖。
《方案》指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生活垃圾分为:电池、灯管、玻璃、金属、塑料、纸类、家具、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九类。
对于分类设施,《方案》要求每个单位或每栋楼宇应至少选择1处人流量大、便于投放的场地设置分类投放点,鼓励根据人流量和场地实际增加设置。分类投放点应设置玻璃、金属、塑料、纸类、电池、灯管垃圾收集容器;有食堂的单位应单独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原设置的两分类桶应予以撤除,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少量单一的“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废旧家具投放点不作统一要求,各单位(合署办公的以物业服务企业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方案》要求,分类投放点应配套设置投放指引牌,内容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保持一致。因场地限制无法设置指引牌的,应利用墙体、宣传栏等张贴清晰的指引内容。各单位的分类收集容器正面应喷涂或张贴规范、清晰的分类标志,标志需与《方案》中的图例保持一致。
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单位自管的,本单位为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应对收集容器进行保洁维护,定时通知专业收运企业上门收运,确保各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对于废旧家具,管理责任人应自行运至所在辖区废旧家具集散点、处理点,或付费预约上门回收。
接下来,市城管局将做好宣传培训等工作,确保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记者 林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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