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8”是国耻日,也是中华民族觉醒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的五日之前发布公告”。经省政府批准,我省定于9月18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活动。
据悉,9月18日10时00分至10时31分将在全省城区范围内试鸣人民防空警报,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每种警报间隔5分钟,共31分钟。
除全省组织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外,我省今年还组织开展人防指挥部点验、人防公众开放日、人防专业队演训和融媒体宣传等活动。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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