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安9月18日电 (左瑞)据秦风网消息,近日,旬邑县纪委通报了2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现将近期查处的案件通报如下。
1.旬邑县太村镇店头村村委会主任刘润宇,挪用产业扶持金垫付排水渠工程款;未经评议将乔某纳入低保,将弟弟报入土窑洞搬迁工程享受补助款;违规向群众收取装卸费,村内账务长期不公开,2017年12月,刘润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旬邑县湫坡头镇西洼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张运步、主任张建国、包村干部郭亚玲,将购有商品房的李某、刘某确定为易地扶贫搬迁户,享受扶贫搬迁补助资金,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12月,张运步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张建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郭亚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旬邑县张洪镇南头村党支部书记田选强,在精准扶贫“回头看”工作调查摸底中,隐瞒实情,故意将田某儿子田某(服刑人员)未报入扶贫库中,田选强身为南头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4月,田选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旬邑县土桥镇丈八寺村原党支部书记谈富平,将门头沟斑块25亩退耕还林补助款妻子名下领取;收取庄基地皮费和租赁费67600元,计入村及账务用于村委会、广场建设及绿化等支出。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5月,谈富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旬邑县职田镇武家堡村互助资金协会会长武启民, 在发放贷款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相关人员签字盖章,擅自将6人名下所有贷款给任某一人所用,导致贷款及利息无人偿还,武启民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2月,武启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旬邑县马栏镇后掌村村委会主任李润民,在落实贫困户移民搬迁项目实施中,私自做主向杨某、李某、杨某等16户移民搬迁贫困户收取照相费1015元,未计入村级账务,用于支付照相费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李润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旬邑县郑家镇葛村党支部副书记燕海龙,在负责堡子村工作期间,将村集体73亩省级重点公益林放在自己名下,2017年6月领取补助949元,违反了廉洁纪律,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2018年3月,燕海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旬邑县土桥镇胡洛村党支部书记马虎战,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村民郭某确定为建房补助对象户,并享受交钥匙工程项目;违规将家有财政供养人员的村民马某纳入精准扶贫库,享受精准产业扶持资金3090元,违反了精准扶贫有关政策,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3月,马虎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旬邑县太村镇店头村原党支部书记焦宗儒,对副主任任汉英私下将其弟任汉杰重复纳入“土窑洞搬迁”项目,享受补助资金9000元一事审核不细、把关不严,属于失职、渎职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4月,焦宗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旬邑县清源镇郝村村委会会计程小宁,在收缴2018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时,将村民程某补交的2017年5口人共计850元的合疗款扣留,未向镇合疗站上解,用于扣回自己在2017年征收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时的垫资34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程小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