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0年开始,绰号“小公鸡”的杨昌辉纠集黄永贵、黄松、李建军、许治华、扶万兵等大批社会闲杂人员,在深圳市原龙岗区坑梓镇(现坪山区坑梓街道)一带争勇斗恶,为非作歹,实施了一系列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被称为“坑梓黑帮”。2017年2月,广东高院对深圳黑老大杨昌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深圳中院一审判决,杨昌辉数罪并罚,获刑17年。
40多岁的杨昌辉,在深圳坑梓街道一带可谓恶名远扬,通过非法排挤其他竞争者或强迫他人挂靠其经营的深圳市东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手段,杨昌辉在坑梓一带的建筑市场取得强势地位。
自2002年以来,杨昌辉通过笼络乡邻、招纳小弟、聘用员工、纠集同道等方式,纠集了大批社会闲杂人员在坑梓一带争勇斗狠,实施了一系列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 聚众斗殴、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并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纵容,聚敛财富,严重扰乱当地的社会治安,经济发展建设以及居民百姓的社会生活, 以及在旧城改造、违法建筑等领域也形成重大影响,被当地百姓称为 “坑梓黑帮”。
在杨昌辉称霸坪山区坑梓街道近13年时间,逐步形成以他为组织领导者,黄永贵、黄松、李建军、许治华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层级结构明确、人数庞大,在坑梓一带颇有势力。2009年,深圳龙岗警方将称霸坑梓20多年的“王氏家族”剿灭后,自此杨昌辉开始一家独大,但最终他也逃不脱法律的惩处。
2016年3月17日,杨昌辉等27名被告人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首犯杨昌辉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5年至1年1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表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随着一审宣判,杨昌辉等人的涉黑系列案件也浮出水面。
2004年4月12日下午,康某伟驾驶一辆松花江牌微型面包车,搭载着朱某从龙岗区向坑梓方向行驶,当车辆途经坪地镇年丰村路段时,因躲避前方路障紧急变道,引起了跟在后面捷达小车司机、被告人黄松的不满。随即,黄松超车拦停面包车,下车后大骂康某伟等人。康某伟等人与黄松理论未果后,便打电话给同事沈某出面帮忙调解,之后双方商议把车开回坑梓某工厂再行调解。黄松跟随康某伟驾驶的车辆来到工厂门口后,正当沈某和康某伟下车准备与黄松和解的时候,黄松事先安排好的十多人手持钢管和砍刀冲过来。康某伟、沈某见状迅速逃离躲避,而此时坐在车里的朱某因躲避不及被砍伤,车辆也遭严重损坏。黄松事后怕事情扩大便找到老大杨昌辉求助,由杨昌辉出面从中调解并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事后,被害人恐于杨昌辉等人的黑恶势力,对该事也不了了之。
2005年至2006年间,黄某健向黄某祥借45万元人民币一直未还。2008年黄某健潜逃,黄某祥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被告人黄松,便通过黄松向黄某健的家里索还45万元人民币。黄某健的哥哥找到杨昌辉,请求帮助协调解决此事。2008年11月27日上午10时许,黄某祥接黄松电话称,要他到杨昌辉办公室商谈还钱事宜。黄某祥到达后,杨昌辉提出让黄某健家里给他25元人民币,至此双方债务就算两清,黄某祥当场拒绝了杨昌辉的要求,并提出要到法院起诉。杨昌辉听后,觉得黄某祥不给自己面子,便发火拿起水泼了黄某祥,并打了他两记耳光,之后又命令手下对他进行长时间殴打、折磨。直到12时许,黄某祥接到同学林某的电话,讲述了被杨昌辉等人殴打的事情。林某得知立即来到杨昌辉办公室为黄某祥说情,下午3时许,黄某祥才得以脱身,临走时杨昌辉再次告诉黄某祥,黄某健家里日后会还他25万元人民币,从此双方债务两清。
2008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许治华等人承租了坪山新区坑梓第二市场外20号档口经营冬瓜批发生意,并让哥哥负责冬瓜档口的日常管理,雇人运送货物。为了能获取更大的利益,许治华等人借助其自身在坪山新区坑梓一带的黑恶势力,指使手下马仔采用暴力威胁、言语恐吓等手段强迫其他从事冬瓜经营的档主,必须到许治华经营的冬瓜档高价购买冬瓜,从而逐渐垄断了坑梓第二市场的冬瓜批发生意。2009年9月,被害人潘某成在坑梓第二市场的一家面馆吃宵夜,碰到了许治华及其马仔。许治华知道潘某成也在坑梓第二市场经营冬瓜生意,便故意找茬指使手下五六名马仔对其进行殴打。经初步调查统计,许治华等人垄断冬瓜经营的4年时间,造成潘某成经济损失人民币50多万元。
2017年2月,广东高院审理查明,祖籍贵州的杨昌辉组织、领导的四川、重庆帮自21世纪初就与“王氏家族”组织、领导的贵州帮、潮州帮在深圳坪山新区坑梓一带逞强斗狠,争夺势力范围。2005年9月20日晚,坑梓影剧院前,杨昌辉组织的14人,持刀具、钢管与对方组织聚众斗殴。导致一人身中多刀被送院抢救无效死亡。2010年11月21日,被告人许治华、徐华丰、吴海光、扶万兵、王仁发与“丰顺帮”在惠州市秋长镇白石村聚众斗殴。此次聚众斗殴,双方聚集人数多达一两百人。(记者 严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