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云南省纪委发出通知,就中秋、国庆节期间纠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纠治“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职能职责,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以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以实际行动推动作风建设向深里抓、实里做,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挺在前面,认真分析研判“四风”问题“风源”和“风向”,紧盯“四风”问题具体表现形态,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善用“蹲点式”“面见式”的直接监督,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要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严防反弹回潮;要紧盯民生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针对不同表现,把握共性、突出个性,强化“靶向治疗”,着力纠治不作为、不负责、不担当行为。要加强与信访、督查、网信、财政、审计、公安、交通、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构建相互通报、线索移送、合力查证等有效机制,提高发现问题能力。要注意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开设中秋、国庆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专区,鼓励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反映“四风”问题线索,编织多渠道、全方位、广覆盖的监督网络,形成强大监督合力,使“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具体问题,重点发现和查处在机关或企业食堂、内部宾馆和培训中心等公款吃喝,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用于吃喝送礼,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等问题,严防相关单位借过节之机搞请客送礼、公款吃喝;重点关注和解决变换方式违纪的“隐身衣”问题,严肃查处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贵重物品等行为。对节日期间明察暗访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对节日期间执行制度规定不到位、履行责任不力,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记者 杨富东 通讯员 云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