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学校超市或小卖部严禁私人承包经营
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昨日上午,我市召开教育系统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南昌部分学校配送餐仍存在问题,如:大部分学校都没有固定存放学校餐的地点、有的配餐企业打的饭菜和分量较少。为此,南昌市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每个岗位从业人员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会上记者获悉,通知要求学校(幼儿园)建立以学校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通知提出,严格加强供餐企业准入管理。采用集中配送餐供餐的学校,要严格供餐企业准入管理。供餐企业必须通过县(区)教科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统一组织招标,要把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企业的重要标准,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供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必须具备相应的供餐条件和能力,必须要是在南昌市后勤与产业管理办公室公布的配送餐企业目录内的企业。
严格禁止非食堂从业人员未经允许进入食品处理区
严格加强学校(幼儿园)自建食堂日常管理。建立并执行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要建立食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要在食堂操作间等重要区域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格禁止非食堂从业人员未经允许进入食品处理区。
学校(幼儿园)超市或小卖部严禁私人和个体自然人承包经营。加大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力度,每年重要时间节点和春、秋季开学后对学生食堂和供餐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学校食堂禁止采购发芽土豆、四季豆等
此外,记者了解到,为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南昌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并按规定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加工制作食品时,禁止佩戴饰物等。原料采购时从农户直接购买食品原料,必须了解农药使用安全期等影响食品安全的情况;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处临时采购的食品原料,应当索取并保留购货票据;禁止采购发芽土豆、四季豆、生鲜黄花菜、野生蘑菇等。(记者 聂俊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