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一41歲男子涉嫌在2004年至2013年間,以虛假畢業證書多次向香港特區政府不同部門求職,並成功5度獲聘任職民政署和學生資助辦事處等文書職位,騙取薪酬超110萬元(港幣,下同)。男子早前認罪,原定19日於區院判刑,但法官稱由於需要等待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到10月16日再判,批准被告人繼續保釋。
據港媒報道,被告人潘某承認4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和2項以欺騙手段獲取金錢利益罪。
案情指出,被告人於2002年任職香港教統局文員,負責處理教師遞交的學歷證明,因工作關係取得1張由澳洲墨爾本皇家理工大學頒發的應用科學學士學位畢業證書,被告人將自己的姓名遮蓋證書實際持有人的姓名,偽造了1張屬於自己的畢業證書。
他於2004年至2011年間,先後以該虛假畢業證書向民政署總部、其轄下不同地區民政事務處、學生資助辦事處成功應徵不同職位,共得薪酬約113萬元。被告人於2013年以同樣手法向廉政公署申請助理文書一職,廉署按程序發信要求被告人填寫1份審查表格,以進一步處理其職位申請,遭被告人拒絕。墨爾本理大方面其後確認被告人沒有完成證書上列明的學位,廉署人員於2015年12月拘捕被告人。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人曾於墨爾本理大就讀,5個學期內修讀了28科,最後因某些科目不合格未能完成課程。鑒於被告人以往工作表現的評價,均顯示被告人是一個勤奮負責任的員工,與同事關係良好,又勇於接受新挑戰,稱他絕對有能力勝任工作,甚至是遠超於所預期的水平,加上被告人在首次出庭即承認控罪,節省審訊所需的時間及資源。
責任編輯:于岄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