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省纪委通报了我省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是:
1.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委政法委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问题。2016年至2017年,鹤庆县委政法委在公务接待中,用公款39682元购买礼品赠送。2018年7月26日,鹤庆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张群受到诫勉问责。
2.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西畴县蚌谷乡党委书记刘兴昌违规审批使用公款到娱乐场所消费问题。2013年7月至12月,刘兴昌在担任蚌谷乡党委副书记、乡政府乡长期间,先后4次违规审批使用公款到娱乐场所消费共计4778元,其中刘兴昌违规安排并参与2次。2018年7月11日,刘兴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游发展委副调研员赵云中违规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7年2月至3月,赵云中两次在单位派出学习培训期间,以看望老战友为名绕道旅游,并报销了绕道旅游期间产生的费用共计2399元。2018年7月25日,赵云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予以收缴。
4.临沧市凤庆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科员杨家祥收受服务对象礼金等问题。2013年中秋、2014年春节期间,杨家祥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金2600元。此外,杨家祥还存在非法占有微型企业创业专项扶持资金问题。2018年8月20日,杨家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工周俊违规私驾公车访亲会友问题。2018年4月2日晚,周俊私自驾驶本单位公务车辆到勐梭镇访亲会友,于2018年4月3日凌晨01时30分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2018年6月22日,周俊受到降级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5起问题,有的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有的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费用,有的借学习培训之机绕道旅游并报销费用,有的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金,有的违规私驾公车访亲会友,这些问题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相关责任人必须受到严肃问责追责。全省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绷紧纪律之弦,知法纪明党规,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
通报强调,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纠治“四风”又迎来新的节点。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纪律规矩教育,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管理,盯住奢靡享乐问题,着力发现和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管出习惯、化风成俗。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和纪律挺在前面,创新监督方式,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及时发现数据背后的“四风”突出问题。要主动对接财政、审计、公安、税务等职能部门参与监督检查,按照干管权限及时规范移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要畅通监督渠道,公开举报电话、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便捷举报方式,发挥好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对在党的十九大后仍屡教不改的,要依规依纪从重处理,越往后执纪越严;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管辖地区或者职责范围内“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记者 杨富东 通讯员 云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