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到中秋、国庆节了,有网友发布了拼假攻略,在双节期间,只要休五天年假再请一天假,就可以连休16天,还可以把15天的年假分成2个时间段,最终连上双节长假,可以实现25天不上班的梦想,那么年假真能这么休吗?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调研员李毓君:“单位可以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到职工本人的意愿,统筹对职工的带薪年休假进行安排,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同时单位确实因为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以后,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四条,探亲假分为三种情况。一是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20天的假期,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呢个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除此之外,职工还享有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尤其是产假,在陕西省内工作的女性最长可休168天。
李毓君:“按照《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基础上,因为国家规定的婚假是三天,增加假期十天,就是可以休婚假十三天。按照规定的话,婚假护理假,是不包括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产假是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另外,根据《企业职工工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同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李毓君:“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侵害职工权益的,职工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者投诉,因为职工和用人单位因为休年休假,包括婚假、产假等发生了争议,可以按照《劳动争议仲裁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劳动仲裁,依法解决。”(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晋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