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山东 » 正文

全球报道:山东中小学生校园体育活动划“硬杠杠” 11月起施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22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山东中小学生校园体育活动划 硬杠杠 11月起施行9月21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

原标题:山东中小学生校园体育活动划 硬杠杠 11月起施行

9月21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对山东省学生课堂学习时间、校园体育活动时间等作出明确规定,将于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组织开展科学合理的体育活动是保障学生体质健康的关键因素。”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利介绍,《条例》规定了校园体育活动总体时间要求,以及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等内容,明确学生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开足开齐体育课程,不得削减或者挤占体育课时;中小学校应当每天上午统一安排三十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应当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集体体育锻炼。

《条例》还规定,体育科目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应当按照规定修满体育课程并成绩合格。此外,学校体育设施应当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寒假暑假以及非教学时间,按照国家或者省有关规定向学生开放。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课堂学习时间过长、校外学习负担过重是影响学生体质健康的重要原因,长期以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此,《条例》规定,中小学生每天在校课堂学习时间,小学不得超过六小时,中学不得超过八小时,布置的课后作业不得超出本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限定的作业量,保证学生有充足的体育活动和休息睡眠时间。加强对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规范其培训内容、进度、时限等事项,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此外,针对学生“低头族”现象,《条例》规定要加强学生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管理做好学生近视防控。此外还要加强学校控烟工作,明确规定禁止在中小学校内吸烟,禁止在高等学校建筑物内吸烟。(范佳)

(责编:刘颖婕、胡洪林)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