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昆明地铁拟对乘客携带行李放宽限制 高度酒或可带上地铁
昨日,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举行了《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目录》)听证会。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行各业的市民代表共17人参加听证。
随着昆明地铁1、2号线首期,3号线,6号线一期的开通运营,地铁成为昆明市民的重要出行方式。早在2015年10月21日,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和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就结合城市轨道交通区域人员高度密集、地铁站点和车厢狭小密闭等特殊属性,联合制定发布了《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 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关于禁止携带进入城市轨道交通区域违禁物品目录暨处置流程(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但随着地铁的发展,《通知》中的部分内容已经不能适应实际情况,《目录》的制定是为了在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和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同时,满足乘客出行携带一定数量生活、生产用品的需求。
《目录》中最受市民关注的一条便是取消了原来限制携带高度酒的规定,同时放宽了携带数量,目前拟对酒类的规定为:酒精度40度(含)以上酒类且包装完好的每人限带2千克(含);酒精度40度(不含)以下酒类且包装完好的每人限带12瓶(含);有桶、罐、瓶等能密封的容器的散装酒类每人限带2千克(含)。除法律明确规定的管制类器具外,《目录》还对其他日常生活用具如水果刀、剪刀,生产建筑用具如锤、斧、铲、锹等,在乘坐地铁时可能对周围人群造成伤害的物品作了数量和规格的限制。此外,对喷雾类、移动电源类等也作了数量和规格方面的限制规定。以上物品的限制主要考虑到一些在外部宽敞环境中危害性相对不大的物品一旦到了狭窄、密闭、人员较为拥挤的地铁内,若发生意外就极容易引发群体性的骚乱和恐慌。
“乘地铁出行,十分准时,但是原来规定了很多不能携带的物品,有时候只能选择其他交通方式出行。我希望修改后的《目录》能尽快实施,让大家乘坐地铁时更方便。”市民代表张和庆说。
据悉,此次听证的《目录》,是在邀请有关专家、政府各专业职能部门、地铁运营企业、承担地铁安检工作的多家保安公司等人士和单位,召开多次会议的基础上形成的。根据《目录》的修改内容,17名听证代表分别提出了15条意见和建议,涉及《目录》的准确性、专业性、可操作性,限制携带的具体内容等方面。
听证会结束后,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将充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建议,并结合听证代表的意见建议,再次对《目录》进行修订完善,并依法按程序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发布。 (记者张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