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节连续加班 最低能拿1800元
中秋小长假到了,再过几天,国庆长假也将到来。但不少上班族可能会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仍需坚守岗位。
那么,两节期间加班工资怎么算呢?根据目前贵阳市(除修文、开阳、息烽外)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今年中秋国庆连续加班,加班工资不会低过1800元。
加班费
有公式可算
日前,贵阳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务必要给坚持加班工作的职工,按时足额发放加班费,同时提醒加班族们,凡不能得到足额加班费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有关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即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根据上面的计算方法,只要确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就可以确定加班费。
《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如果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有约定的,一般按约定标准确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约定加班工资支付计算标准的,按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总额计算。如果按上述规定计算出的基数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责编:郜林筱(实习)、陈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