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教练辞职反悔 索补偿金被驳
北京晨报讯(记者 颜斐)驾校教练叶某因骚扰学员遭报警后主动辞职,事后又反悔,要求驾校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共计8.5万元。在申请仲裁被驳回后,叶某提起诉讼。北京晨报记者昨日获悉,通州法院判决驳回了叶某的诉讼请求。
叶某2003年3月入职北京某驾校担任教练员。今年初,叶某因在工作期间屡次骚扰女学员,对方报警,最终赔偿学员一万元作为补偿。从派出所出来之后,叶某自觉丢了脸面,便主动递交了辞职信。事后,他又认为不妥,便提起仲裁,要求驾校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和延时加班工资等补偿。仲裁裁决驳回了他的所有请求。为此,叶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叶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其签署的文字材料负有适当的注意义务,对其所从事的民事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叶某本人签署的《辞职申请书》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为其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理应遵守。
根据叶某签署的辞职申请和协议,叶某因个人身体原因离职且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内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均已结清,与驾校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纠纷。现叶某在签署上述材料后继续向驾校主张权利,实属不妥,故对于其诉请不予支持。最终,法院驳回叶某的起诉,现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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