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近日,市纪委通报查处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宾阳县黎塘镇司马村党总支部原副书记玉一初“吃拿卡要”问题。2010年至2014年期间,玉一初在帮助农户申报、办理危房改造补助过程中,利用其掌握的危改户存折直接从银行提取部分补助款或向危改户索取现金等方式索要“辛苦费”“好处费”,累计向7名危改户索取26600元。2018年2月,玉一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隆安县乔建镇慕恭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陆文河、党支部副书记兼村委副主任陆彩荣、村委委员陆上榴、村委委员陆永德“吃拿卡要”问题。2015年,慕恭村村委协助镇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经村委集体讨论决定向危改户收取拍照费150元/户,共收取19户2850元,全部由陆彩荣保管,经陆文河同意后用于村委经费开支。另查明,2013年至2016年期间,陆文河共收取危改户“感谢费”4100元;2016年,陆上榴收取危改户“感谢费”500元;2015年,陆永德收取危改户“感谢费”500元。2018年5月,陆文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陆上榴、陆永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陆彩荣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上述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马山县百龙滩镇南新村党总支部书记蓝海龙、党总支部副书记兼村委副主任蓝敏锋、会计蓝萍“吃拿卡要”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蓝海龙、蓝敏锋、蓝萍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期间,以照相费、材料费为名向危改户收取14~300元不等的费用,累计向19名危改户收取3194元进行私分。2018年4月,蓝海龙、蓝敏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7月,蓝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述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通报指出,以上3起典型案例均发生在群众身边,有的雁过拔毛、克扣截留,有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有的巧立名目、变相收费,这些问题严重侵害了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背离了党中央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要求,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依纪依法坚决惩治。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汲取教训,深刻反思警醒,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强化宗旨意识,严守纪律底线,确保脱贫攻坚政策措施惠及贫困群众。(记者 尹海明 通讯员 南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