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市严打涉重金属企业非法排污
近日,市环保局下发《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即日起,我市将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厉打击涉重金属企业非法排污,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等重金属污染物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到2020年,全市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0%。防止污染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哈市涉重金属的行业包括: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矿采选业等)、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冶炼等)、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皮革鞣制加工等)、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铬盐行业等)、电镀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包括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
《通知》要求,各区、县(市)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企业清单,对辖区内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实施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纳入“十二五”重金属考核范围及纳入2013年环境统计的企业,分年度落实企业重点重金属减排措施和项目(包括淘汰落后产能、工艺提升改造、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行特别排放限值等),确保到2020年完成削减任务。
此外,各地要坚决淘汰铅锌冶炼行业的烧结—鼓风炉炼铅工艺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依法全面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制革、炼砷、电镀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项目,对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须严格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王冠)
(责编:邹慧、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