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庆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人民网哈尔滨9月27日电(邹慧)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大庆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肇州县法院滥发补贴问题。2012年10月至2016年9月,该院用专项资金、行政经费为时任三名副院长张晓光、杨树义、郑权发放燃油补助215417元;2016年9月,该院为张晓光及其他两名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补助95100元。2018年6月,与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时任院长蔡立彬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按一般干部管理),张晓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按一般干部管理),杨树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郑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时任会计公晓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均予以收缴。
大庆市房产管理局正科级干部冯志国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冯志国先后9次驾驶公车用于上下班、接送家人等私事。2018年4月,冯志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杜蒙县客运站站长付卫忠、办公室主任常斌海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3年5月以来,付卫忠、常斌海共用面积为40.3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超出标准22.3平方米。2018年6月,付卫忠、常斌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站党支部书记刘新因监管不力被警示约谈。
肇州县丰乐镇中心校副校长王建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8年6月,王建在肇州县肇州镇某酒店为其女操办升学宴,共置办酒席8桌,收受75名教师礼金共计30900元。2018年6月,王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受礼金被责令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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