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年1-7月全省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占近七成
9月27日下午,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执法检查组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明作了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记者从报告中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认真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今年1-7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比2017年同期下降12.1%; PM10平均浓度为81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9%;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68.1%,同比上升6.2个百分点。
同抓大保护的社会共识逐步形成
为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的环保责任,安徽省成立了环镜保护委员会,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省政府还与省直部门及16个市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每年下达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并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综合考核。
同时,企业治污的主体意识也进一步增强,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污技术,努力实现达标排放,减少排放总量。
公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也不断增强,2016年以来,安徽省环保举报热线共收到并办理举报线索4579条。
全省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83万辆
根据报告,安徽加强重点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淘汰燃煤小锅炉8467台(计11342蒸吨)。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83万辆。完成改造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项目3465个(各市建成区加油站已基本实施油气回收治理改造)。
去年全省投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82亿
安徽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2017年全省各级财政投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82亿元。
同时,安徽逐步完善大气污染监测预警制度,对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污情况实施联网监测,全省176家涉气的重点排污单位97.2%实现了监督联网;16个市均设立了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机构,建成省级及16个市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监控平台联网。
将全面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监管能力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尽管全省在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问题依然不容忽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2017年安徽PM10和PM2.5浓度分别高17.3%和30.2%,优良天数比例低11.3个百分点,被列为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繁重。我省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有些法定制度的执行依然不到位,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环保法律责任依然不够落实。(实习生 王莹莹 记者 汪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