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华商报A06、A07版刊发深度报道《超标电动车 能产能卖不能挂牌》,直击城市管理电动车的困惑。昨日,西安市工商局表示,随着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即将实施,该局将加大监管力度,从销售源头上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电动车的违法行为。
新闻回顾:购买的电动车不能挂牌上路
随着电动自行车新国标颁布并将于2019年4月15日实施,近日华商报新闻热线029-88880000陆续接到不少群众反映,他们购买的电动车无法办理挂牌登记手续,而一旦骑行没有牌照的电动车上路会遭到交警查处。
按照《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标准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此外还禁止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上路行驶。
华商报记者调查走访时发现,不少经销商大肆宣传超标电动自行车,甚至以速度快、马力大、骑得远、没人管等作为卖点。一些市民因骑行超标电动车遭遇交警查扣,因此抱怨:从正规经销商处买的正规企业生产的电动车,却不让上路。这种只通过末端管理却忽视源头违规销售查处的模式,似乎难以让市民接受。
工商回应:将严查销售市场、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
近日,西安市工商局针对华商报的这篇报道做出回应。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不要贪图行车速度,科学理性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有利于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该负责人称:“在新国标即将实施之际,工商局将加大整治力度。强化电动自行车市场整治,加强抽查检验,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电动车的违法行为。”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了针对经销商出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措施:“针对目前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市场的现象,我局组织了多次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8300多人次,检查电动车经营户8200多户次,查处销售不合格电动车案件11件。我们还将推进经销商自律经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自觉做到不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此外充分发挥12315热线平台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华商报记者 谢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