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新个税法过渡期政策开始实施,“起征点”从3500元调整到5000元,并开始适用新的税率计税。目前,大连市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已完成升级,扣缴义务人能够在新系统环境下测算本单位10月份的扣缴税款情况。日前,记者走进几家不同类型的单位,感受新“起征点”实施以后员工的减负情况,感受新税法实施为纳税人带来的红利。
高新技术企业大连奥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介绍,“起征点”提高以后,公司有148名员工不用缴个税,公司整体税负下降60%,月入5000元至8000元的员工减税幅度最大,人均减税135.32元,下降77.8%。
据测算,此次“起征点”上调,广大工薪纳税人将不同程度实现减税,其中月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可降低约49%。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介绍,公司整体税负降低24.99万元,降幅57%。有372名员工不再缴纳个税;月入5000元至8000元的252名员工减税幅度最大,人均减税143.04元,下降76.6%;月入8000元至3万元的346名员工,人均减税在125元至1920元不等。
在上调“起征点”的同时,10月1日新税率表的执行,将给中低收入者带来更多减税红利。“新个税法保留了综合所得适用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但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意味着广大纳税人都能不同程度享受到减税红利,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获益更大。
专门从事铁路旅客运输服务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客运段公司对11月份扣缴税款情况测算后显示,员工均有不同程度的减税,整体税负降低66.4万元,降幅63%。月入5000元至8000元的384名员工减税幅度最大,人均减税177.73元。
市儿童医院财务科测算后发现,员工整体税负下降了59%。
专业人士分析,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税法后,纳税情况还会发生变化,一些企业的年轻员工对此期待更多。(程丽华 记者巴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