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召开“法治国土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深入贯彻落实省委《2018年全省“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精神,要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精细化的工作态度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年”活动。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全面落实“法治国土建设年”活动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法规体系建设,为依法履行国土资源管理提供制度保障。要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意识,严守立法原则、完善立法程序、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好行业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要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并发挥其参谋作用;规范国土资源管理权力运行和监督,为依法行政提供保证。要在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标准目录基础上,全面落实简政放权、提速增效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事项、下放具体流程,减少审批要件、简化审批程序,要结合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审一次”“不见面”等要求,要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行政执法主体责任,严格制定自由裁量权标准;加强法律素养的提升,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国土资源队伍。要坚持领导带头提高法律素质,坚持法治教育培训与干部培训计划相结合,建立完善应知应会法律知识考试办法,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可触碰、改革底线不可逾越、廉政防线不可突破的观念;坚持多措并举,营造良好的国土法治环境建设。要建立完善会前学法制度,增强学法用法效果,要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指导基层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问题,要深化“七五”普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切实增强国土资源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会议要求,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任务全面落实和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头雁效应”;要坚持问题导向,形成清单并有效解决;要健全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考核评价机制;要加强宣传,大力营造法治国土建设的良好氛围。(孙佳岩记者谭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