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0月底前首批返还资金到位
人民网哈尔滨10月8日电(韩婷澎)近日,一篇落款“双鸭山市宝清县全体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留言出现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反映“多扣教师十四年的养老保险不予返还”“乡村教师补助不按政策落实”“应发的住房提租补贴不到位”等问题。留言反映了宝清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养老保险、乡镇教师工作补贴、住房提租补贴等问题。对此,黑龙江省省长做出公开回复。
公开回复内容为:
退返养老金问题。2001年,宝清县被列为全省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县,2001年5月至2014年10月,对全县所有财政供养事业单位人员扣缴5%养老保险金,共涉及资金5100万元。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试点任务终止,需将扣缴的个人养老保险金返还。
乡镇教师工作补贴问题。2015年,省人社厅印发《关于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95号),因宝清县级财力不足,未能及时发放。已经兑现了2017年以来的乡镇工作补贴款,尚欠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两年的补贴款。
住房提租补贴问题。1999年,国家房改领导小组出台政策,要求对租住公有住房的职工,因租金提高而由单位给予补贴。该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不是国家规定必须给予的工资补贴待遇,地方视财政状况而定,标准为工资总额的3%-13%。宝清县因财力有限,未执行提租补贴政策。县人社局统计,参照周边县区和宝清县职工2018年现行工资8%的标准兑现,县级财政至少增加开支约7000万元,执行难度较大。
回复还说,7月24日,宝清县委副书记、县长徐斌义组织教育、人社、财政、信访等部门召开县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以上三项问题。决定结合全县财政资金状况,制定全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退休职工退返养老金计划,从2019年10月开始,每年返还应返金额的20%,5年返还完毕,未返还金额部分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制定乡镇教师工作补贴补发计划,从2019年9月开始,每年返还应返金额的50%,2年返还完毕;住房提租补贴待县财政状况好转以后决定如何发放。
7月30日,孙东生副省长要求对该信访案件必须做到:掌握政策,心中有底,解释清楚,合理化解。省人社厅领导针对教师的诉求在政策理解和把握方面给予了指导和解读。
8月8日,教师群体派四名代表到双鸭山市信访局上交了诉求信,双鸭山市信访局给宝清县下达了《来访事项交办通知单》,限期9月8日前出具处理意见并书面告知信访人。8月10日,明确优先计发教育系统退休人员养老金,2018年10月底以前第一批返还资金必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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