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罗甸用好监察建议书切实推动问题整改
“现责令县交通运输局对全县2017年8月以来建设的通组公路项目开展核查整改,并在1个月内将核查整改情况报县监委……”这是近日罗甸县纪委监委向该县交通运输局发出的监察建议书。
在开展农村“组组通”项目专项监察时,该县纪委监委发现个别项目现场监管不够到位,工程监督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程质量方面疑存在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存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不力的问题。除了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外,该县纪委监委还发出了监察建议书,推动问题整改。
接到监察建议书后,该县交通运输局随即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建议书内容,责任到人,迅速开展整改,及时针对监察建议书提出的问题以及如何开展整改等情况进行了报告。
“一份监察建议书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瞄准关键问题,盯住关键环节,科学运用监察建议书这一法治手段,倒逼责任单位担当尽责,效果凸显。”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该县监委将结合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进一步发挥监察建议作用,敦促有关部门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扎实笼子,防治结合。(周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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