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自企业,这个报告听得解渴。”“报告有事例、有数据、有问题线索汇总,很务实,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10月1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就深入推进东北振兴提出的“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要求,认真审议,深入研讨,提出意见建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营商环境建设非一日之功,当前,要坚定改革信心,持续深入地抓下去。孙轶认为,营商环境建设是大课题,发现问题不难,解决问题是关键,建议一年至少进行一次有关执法检查,认真解剖一个地方、一个企业,由小见大解决问题。张铁民认为,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很关键,要形成由管理到服务的转变。于言良表示,作为全国首部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法规,执行过程中会表现出不足,这次执法检查初步提出修改意见,建议进行专项调研,适当时机修改完善,使条例真正发挥依法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
针对本次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各级政府在解决突出矛盾问题上下功夫。
林国军表示,要实现国务院确定的11项营商环境指标,必须深化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林鲁波建议,省政府统筹谋划,系统推进,解决“上层发力、层层递减”问题。丁景昌建议,系统分析影响我省营商环境建设的因素,切实解决企业在成本、人才、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单伟建议,对国有企业和政府拖欠民营企业款项进行排查,逐个研究办法。对一时无法兑现的,要制订还款计划,让企业看到诚意。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从有利于调动保护干部群众积极性等方面完善改革思路。张鹏建议,对标发达地区,采用综合手段,普遍持久地调动公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王中印建议,要解决政企之间不亲和不清的问题,解决不作为和不敢作为问题,建立容错机制,让干部敢于作为,真心为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