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秋节前,从中央到地方,狠刹公款送礼、严打节日腐败的一道道禁令密集出台。8日,中纪委在其网站公布了2014年9月1日至7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77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其中有20人是因为违规发放月饼、福利、补贴等行为遭到处分。(9月8日法制晚报)
为职工发两盒月饼,也就区区二三百元钱,结果单位领导受了个处分。这样的处分到底冤不冤?诚然,给职工发月饼原本是关心职工的一种表现,但在中央三令五申“严禁节日期间发放福利”的情况下,这些单位领导还坚持为职工发放月饼等福利,就有点不聪明了。在距离中秋节还有一个月的时候,中纪委整治中秋送礼风的大幕已经拉开。8月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公款送月饼等“四风”问题举报窗,同时宣布将每周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在这之前的7月23日,新华社就发表题为“警惕公款送礼风隐形回潮”的时评文章,两天之后,7月25日人民日报刊发评论文章《趁早别再做“公款月饼”的梦》,提醒警戒公款订购中秋礼品。8月7日晚间,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每月e题”栏目邀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举报公款送节礼、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严防公款送月饼节礼等“四风”反弹。就是在这高压态势下,这些单位还是把中央的规定当“耳边风”,这就有点过分了。试想,如果各个单位都这样,中央的规定不是成了一纸空文了吗?延伸出去,月饼可发,其他福利是否也能发。在福利的名义下,各种乱支出是否又热络起来,请客送礼之风又变得通行起来。说到底,此风不刹,中央的反腐将会前功尽弃。因此,他们违规受处分一点不冤。
中秋能不能给职工发放月饼?看起是件小事,但在中央有了明确规定之后,有些领导还顶风作案受处分是自作自受。其实,这件表面上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是关系到党员干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群众观、政绩观的大问题。一些单位领导之所以这样做,关键是做事没有放在全局的天平上去考虑,只顾小团体和个人的利益得失,认为只要自己没贪,给职工发福利,可以笼络人心。而没有考虑其产生的恶劣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党和政府公信力的损害。每一个党员干部尤其是一些单位的领导干部本身就是一面旗帜,在党的事业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在各项工作推进中,他们都是一面旗帜,群众信任、信服他们,心甘情愿地跟着他们干,在具体的地方、部门、单位里,他们是组织的化身、象征,拥有着很大的权力,行使着组织赋予的神圣使命。因此,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必须严格地按照党的要求行事,来不得半点偏差。所以,他们违反中央规定受到处分一点不冤。
20多位领导因违规发月饼等物受处分,是他们自己的行为付出的代价。有人认为,他们只是为职工发了福利,没有享受特殊化,给他们处分似乎有点冤。但从党纪、政纪,从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上而言,给予他们处分一定也不为过。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虽然他们表面上是密切联系了群众,但这种联系是虚伪的,实际上是没有真正改进工作作风,也没有真正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明显与中央规定相违背,给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更是起到了一个不好的带头作用。给他们一个处分,其实一点都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