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省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扶持资金 十条政策措施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记者近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江西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推出包括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等十条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服务产品、成长性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对获得国家级行业领军企业荣誉称号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并在江西服务期满3年以上,由省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在我省注册且总部设在我省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通过兼并、改制、借壳等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由省财政给予企业注册地所属设区市人民政府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对新挂牌的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省财政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开园补贴,所在地政府给予相应资助,并根据产业园运营情况,每年给予运营补贴;根据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同的产业特点,对中国南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园三区”发展实行统一名称、统一规划、统一产业政策、统一信息平台、统一宣传策划。
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态和产品创新,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发展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薪酬设计与管理、人力资源信息网络服务等新兴项目,探索开展与金融、教育、医疗等行业的跨界服务模式;支持建设人力资源服务孵化基地,对经省人社厅认定的人力资源服务孵化基地,省财政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引才引智活动,对用人单位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开展招才引智的,由同级财政给予寻访费补贴,其中引进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补贴50万元;引进国际相关领域著名专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每人补贴30万元。
设立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从2018年起,省财政每年预算安排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服务业机构品牌培育、知名企业和新兴项目引进、产业园建设、人才培养引进、人力资源服务孵化基地建设、合作交流、补贴奖励等方面。(记者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