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整改工作将迎国、区督查
10月10日,记者从宁夏教育厅获悉,10月中、下旬,我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整改工作将迎来自治区校外培训整治领导小组和国家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督查组的督查。
按照国家、自治区开展全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整改工作的部署,年底前我区将完成集中整治整改任务。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前期摸底排查和初步整改的基础上,对培训机构逐一对标研判,完善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具体事项和时间表,根据整改台账销号制度推进整改进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验收黑白名单。
据悉,各类培训班应本着简洁、直观、准确、规范的原则,根据学生所处年级和参训学科,命名学科类培训班名称,并应尽快将所办培训班的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报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审核,未通过备案审核的班次不得招生培训。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管理办法》规定,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类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将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其网站及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学科类教师应于2018年下半年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经过教师资格考试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培训机构不得继续聘用其从事学科类培训工作。
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中小学校是否存在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及竞赛成绩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是否存在“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推动学校规范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开足、开齐、开好每门课程。对各类违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记者 和牧川 周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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