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玉妹主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研究关于“12·4”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活动方案(稿),听取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海洋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组在粤开展执法检查的情况汇报和关于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预算联网监督推进工作座谈会的情况报告。
会议指出,广东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对全省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推动落实。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是我省必须完成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坚决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上来,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及重要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行使人大职权,做好因省政府机构改革后部分政府组成人员的人事任免工作,确保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明纪律要求,按照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人大机构改革工作。
会议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全省各级人大要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宪法,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要进一步增强宪法观念,恪守宪法原则,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要带头维护捍卫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制统一,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自觉担负起人大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使命职责,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记者/骆骁骅 通讯员/任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