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省11个设区市全部获评 国家森林城市 称号
10月15日,正在深圳召开的2018年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上传来好消息,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正式授予萍乡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至此,我省11个设区市全部获评“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我省也成为全国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国家森林城市”设区市全覆盖的省份。
作为资源枯竭型的工矿城市,萍乡市2014年1月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创森工作”),按照“煤都转型森林城,吴楚通衢山水市”的目标,以政府主导、项目带动、企业融资等形式整合资金73亿元,完善四大创森体系,建设100余个创森重点项目,并积极开展矿山复绿工作:实施28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让6万多亩废弃矿山变身绿地公园。截至去年底,萍乡市森林面积达2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67.76%。今年6月,专家组对该市创森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一致通过评审。
对我省来说,绿色生态是最大的财富、最大的优势、最大的品牌。省委、省政府将创森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提出“力争到2020年,我省11个设区市全部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80%以上的县(市、区)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目标。各创建城市将创森工作纳入对基层政府的年度考核,并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省财政每年拿出2000万元用于创森奖励: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奖励500万元、获“省级森林城市”称号的奖励80万元。我省还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创森。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已投入创森资金79.11亿元,并逐年增加。
我省在2011年启动了“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省林业厅将创森作为考核当地林业工作的主要指标,统一标准、严把质量。2010年新余市首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此后吉安、抚州(2014年),南昌、宜春(2015年),九江、鹰潭(2016年),赣州、上饶、景德镇(2017年)10个设区市先后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截至目前,全省已有80个县(市)提出省级创森申请,已通过规划并批复75个,已命名“江西省森林城市”的69个。(记者杨碧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