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19日上午召开、第七次会议于23日至26日在哈尔滨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亚枫主持会议。副主任宋希斌、谷振春、范宏,秘书长于柏青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第七次会议建议议题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的建议议题是:审议人事任免职议案。
会议确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建议议题是:审议《黑龙江省节约用水条例(草案修改稿)》《黑龙江省电梯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与监督条例(草案)》《黑龙江省种子管理条例(草案)》。审查批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11部法规的决定》《齐齐哈尔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齐齐哈尔市燃气管理办法〉等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牡丹江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建议议题还有: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省政府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旅游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调研报告》。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进一步落实脱贫攻坚措施情况、关于全省环保产业发展情况、关于体育产业发展情况、关于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省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省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老年人保健品等消费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决议(草案)》。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的建议议题还有:审议省人大相关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关于制定〈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等11件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省人大人事委员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职议案等。
主任会议还听取了常委会会议有关安排及准备情况的汇报等。(记者谭湘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