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现有农民合作社10万家 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16日,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现场会在苏州召开,我省及苏州市吴中区分别做典型交流发言。副省长缪瑞林在会上表示,办好农民合作社,是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据了解,我省现有各类农民合作社10万家,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集零为整,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吴中区临湖镇曾面临水稻种植过于分散、管理水平不高、规模效益不明显的实际问题。今年4月,7个环太湖农业村合作社“集零为整”,以土地入社方式,联合镇级苏州太湖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苏州临湖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水稻面积6789亩,涉及农户数6088户,注册了“太湖优品”“江南味稻”和“吴小米”等品牌商标。
在联合社的办公地,记者看到,墙上挂着财务管理、生产管理、档案管理等12项工作规章制度,农业发展部、财务部、项目部、综合保障部、办公室等机构一应俱全,还建立了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联合社成员收益分配采取“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市场分配机制。
“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联合社负责人徐斌介绍,联合社通过招聘从各村引进新型职业农民20人,1个种田能手加4个农机手为一组,共分成4个组种植6000多亩高标准农田水稻。即将丰收的水稻田里几乎看不到农民,这里运用物联网技术,实现了对田块的智能预警、智能决策、智能节水灌溉等精准化种植。工厂化育苗、机械化插秧、自动化植保、联合式收割等高科技手段贯穿农业生产各环节。通过物资自主采购、耕作全程机械、生产全程监控、加工设备自给、职业农民管理等措施,联合社实现从“一粒种子”到“一粒米”的质量全程可追溯。
“今年预计销售收入超过1800万元。”徐斌说,联合社建立了专业的营销团队,除了开设线下体验店,还探索农业+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现已成为苏州乡村振兴现场教学点。
创新业态,闲置房屋变资源
位于临湖镇西南的石舍村紧邻太湖,生态环境优越。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年轻人进城、老人留守现象日益突出,空置农房逐渐增多,目前已有32户。“利用优美环境和闲置农房两大资源,我们制定了以创意精品民宿为载体、以乡村休闲文娱产品为配套的生态休闲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石舍村党总支副书记沈慈德说,3年前,由村经济合作社发起、首批8家农户一起注册的苏州市石舍农房农业专业合作社成立,注册资金300万元,其中经济合作社出资50万元,其余由8名农民成员以农房折价出资250万元。
合作社采取托管模式,引入具有民宿项目运营经验的专业公司进行投资、设计、改造、运营管理等一系列工作。2016年,合作社先后引入7个市场主体,推进闲置农房改造。如今,漫步村落,“半山·艺”“易成居”“小团圆”“花坊孖”“湖柳蝶坊”“柳岸花明”等风格各异的民宿令人流连忘返。目前,石舍村已有14户农房改造成民宿,3户农房改造成茶餐厅、咖啡书店、面馆等配套设施,农房民宿经济正在逐步形成。这背后,合作社的组建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沈慈德说,闲置农房折价入股,让农户成为合作社成员,有效规避了闲置农房的无序出租;闲置农房集聚到合作社后便于统一规划运营,提高市场议价能力。目前入社农户户均收益4万元左右。
规范发展,整体实力尚需提升
“虽然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了很大发展,但与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相比,农民对合作社参与程度还不够高,合作社的整体经济实力、带动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还不够强,指导服务体系还不健全,与广大农民的期盼还有差距。”农业农村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韩俊直言不讳地指出。
就江苏而言,去年全省农民合作社可分配盈余超过100亿元,运行良好的合作社入社农户收入普遍较当地同行业农户增长20%以上,但能较好发挥作用的各级示范社比例并不高,质量参差不齐。“农民合作社进入了规范提质创新发展阶段。”省农委主任杨时云说,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正当其时。
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2016年我省启动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整体推进县试点行动,目前已有52个试点县。今年,农业农村部在全国选择30个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开展为期两年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我省苏州市吴中区、如皋市、泰兴市、仪征市、泗洪县5个县(市、区)入选。试点地区将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重点围绕乡村组织振兴,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的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在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助力脱贫攻坚以及引导促进合作社规范创新发展等方面开展试点。
此次会议还特别提出,探索合作社退出机制,简化注销程序,依法主动清退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合作社。此外,开展以“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强示范社建设,创新发展方式、创优扶持方式”为内容的农民合作社“双建双创”行动。(吴 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