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扎实推进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建设
深圳市委日前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扎实推进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努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先行区。该《方案》提出,拟从2019年起全面运用测评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先行区“1+10+1”系列指标体系。
《方案》提出要加快制定出台《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努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先行区“1+10+1”系列工作方案及配套指标体系》,统筹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全面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深圳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并拟定2019年起全面运用该指标体系测评。
《方案》还从立法、法治政府建设、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对我市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予以明确。在立法方面,提出推进科学立法工作,主动适应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物业管理条例、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并拟在2018年年底前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程序。此外,《方案》还提出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研究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加快构建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
《方案》还提出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健全依法治市考核体系,科学制定各项考核标准,充分发挥考核在法治建设中的指引和规范作用,使法治建设各项要求有部署、有落实、有反馈、有考核。并积极推进各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切实解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中的突出问题。(记者 陈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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