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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河北省建立农村垃圾问题举报处置反馈机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18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建立农村垃圾问题举报处置反馈机制为强化社会各界和公众对农村垃圾清理工作的监督,持续改善农村环境卫生,进一步推进全
原标题:建立农村垃圾问题举报处置反馈机制

为强化社会各界和公众对农村垃圾清理工作的监督,持续改善农村环境卫生,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在全省建立农村垃圾问题举报处置和反馈机制。

公布举报渠道,实行逐级交办。按照及时、便利原则,建立两种投诉举报渠道,在省住建厅官网设立农村垃圾问题举报专栏、微信公众号设立农村垃圾问题投诉举报栏目。省住建厅通过这两种举报渠道收集整理群众上传图片、文字等举报信息,并定期将农村垃圾问题线索分别通报各市农村垃圾治理牵头部门,再由各市牵头部门转交相关县(市、区)核实、处理,组织整改。各市交办任务后,县(市、区)农村垃圾治理牵头部门要在接到交办任务后的当日,确定专门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并拍照。经核实确定存在问题的,按照本地农村垃圾治理分工职责,责成有关乡镇政府、部门限期清理。

整治积存垃圾,核查整治效果。各市组织县(市、区)对核实问题立即进行整治,分类妥善处理。对建筑垃圾较多、有机垃圾比重不大的,可采取填埋压实、覆土绿化等措施进行处置。现有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的,要对临时存放地点合理选址,但不得对生态环境和群众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待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后重新处置。一般情况,整治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主管部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问题整治的核查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问题整治核查工作。经核查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整治、重新核查。

反馈整治信息,严肃追责问责。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整改质量不高的,要对有关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记者杨玉)

(责编:陈思危、史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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