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老龄事业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和重要战略机遇期,记者从省老龄办获悉,《青海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省老龄办相关人士说,《青海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到,加快为老服务创新发展,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建成具有青海特色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医养融合式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健全养老服务网络,达到标准的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乡镇和60%以上村,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8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服务机构总床位比例达到20%。
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统筹社区范围内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社工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服务性企业,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健全完善农牧区老年人代养服务机制。
健全高龄补贴、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建立完善生活不能自理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推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相结合,重点扶持面向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和养护型、医护型养老床位。
大力拓展养老服务内容,促进服务内容从基本生活照料向紧急救援、家政预约、健康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等方面延伸,提高服务的个性化、精细化水平,实现养老服务供给与老年人需求精准对接。
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制定完善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老年护理机构服务评估标准、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标准及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体制机制,实行分级、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