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省三人获2018年全国脱贫攻坚奖
10月17日,2018年全国脱贫攻坚奖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名单公布,青海省三人榜上有名。
10月17日,《人民日报》发布的2018年全国脱贫攻坚奖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公告显示,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台子乡富农蔬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靳永明获“奋进奖”,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农牧局干部、驻海东市民和县隆治乡桥头村第一书记李玉兰获“贡献奖”,青海宏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振荣获“奉献奖”。
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活动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今年起,全国脱贫攻坚奖将“奋进奖”“贡献奖”“奉献奖”“创新奖”4个奖项的表彰名额,由每个奖项每年10名增加到25名左右,并增设“组织创新奖”,表彰名额为每年40个左右。
2018年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评选工作于7月21日启动,经过报名推荐、资格审核、初次评审、实地考察、征求部门意见、复评审查、报批审定等程序步骤,评选出2018年全国脱贫攻坚奖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共139个。其中,奋进奖25人,贡献奖24人,奉献奖25人,创新奖25人,组织创新奖40个单位。
当日,在北京参加表彰活动的靳永明说,这份荣誉不仅仅属于他个人,自己取得的各种成绩,源自于党和国家的科学决策、上级领导的正确引导,以及同事和乡亲们的协作配合,成绩和荣誉属于为脱贫攻坚作出贡献的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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