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提高民办养老机构资助标准
每新增一张床位资助4万元,“一级护理”每人每月资助600元——记者昨天从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下称《办法》)近日出台,《办法》大幅提高民办养老机构的资助标准,同时降低资助门槛,增设医养结合资助和等级评定奖励等,以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提高我市养老服务水平。
●“一级护理”资助增加至每人每月600元
据了解,我市民办养老机构从无到有,目前已发展至21家。尽管如此,我市民办养老机构仍然面临发展动力不足、服务力量短缺、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
相较于此前发布的《深圳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试行办法》,此次出台的《办法》大幅提高了资助标准。其中,新增床位资助额度由原来的每张1.5万元分5年5次拨付,提高至每张4万元,分4年资助,每年1万元,且不区分自有房屋产权和租赁场所。护理服务资助将“一级护理”从每月每张床位补贴200元,增加到每人每月资助600元;“二级护理”从每月每张床位补贴150元,增加到每人每月资助450元;“三级护理”则从每月每张床位补贴100元,增加到每人每月资助300元。
(责编:夏凡、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