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与改革开放反腐第一案:县委书记被判死刑

   2014-09-17 7460
核心提示:犯罪的严重情况,不是过去三反、五反那个时候能比的。那个时候,贪污一千元以上的是小老虎,一万元以上的是大老虎,现在一抓就往
        犯罪的严重情况,不是过去“三反”、“五反”那个时候能比的。那个时候,贪污一千元以上的是“小老虎”,一万元以上的是“大老虎”,现在一抓就往往是很大的“老虎”……现在的大案子很多,性质都很恶劣。——邓小平

  张东明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十分重视反腐败工作,对于典型案例,抓住不放,一抓到底。

  1980年前后,广东海丰县打击走私贩私斗争处于高峰期,被有关方面查缴的私货在汕尾镇堆积如山。时任海丰县委书记的王仲经常跑到汕尾镇“视察”,把大量缉私物资,如当时十分稀缺的电视机、收录机等据为己有,同时大量索贿受贿,他家被戏称为“广播站的器材仓库”。王仲的行为影响非常恶劣。

  经法院认定,王仲利用职权侵吞缉私物资、受贿索贿总额达6.9万多元。这个数字相当于当时一个普通干部100年的工资收入。最终,王仲被依法判处死刑,成为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因经济犯罪被枪毙的县委书记。该案也被称为“改革开放反腐第一案”。

  对于此类问题,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指出,要“雷厉风行,抓住不放”。他还强调,改革开放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卷进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犯罪的严重情况,不是过去‘三反’、‘五反’那个时候能比的。那个时候,贪污一千元以上的是‘小老虎’,一万元以上的是‘大老虎’,现在一抓就往往是很大的‘老虎’……现在的大案子很多,性质都很恶劣。” 他告诫全党,要足够估计到这样的形势,如果不坚决刹住这股风,党和国家就可能要“改变面貌”。

  进入新时期,为什么反腐败形势变得严峻?邓小平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思想问题,即少数干部抱着“当官做老爷”的心态,丢掉了我们党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二是制度问题,即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不够健全,同时法制不够完备。在邓小平看来,思想问题固然不可忽视,但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因此,邓小平一再强调,反腐败要常抓不懈,要建立制度,标本兼治,确保改革开放顺利发展。

  (作者单位:中央党史研究室宣教局)

 
(编辑: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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