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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第二届市场化破产论坛10月19日在深圳举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20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持续推动破产法律制度 市场化法治化10月19日,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的“第二届市场化破产论坛
原标题:持续推动破产法律制度 市场化法治化

10月19日,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的“第二届市场化破产论坛”在深圳举行。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出席论坛并致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龚稼立会见了出席论坛的嘉宾。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杜万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付金联,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鹰,深圳市委常委余新国,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万国营等出席了本次论坛。

此次论坛围绕市场化破产制度的培育与研究、跨境破产法律制度及市场化破产管理人制度改革等破产制度实践中的前沿热点问题开展了一系列深入讨论。来自中央部委、法院系统、部分高校、学者代表以及美国、中国港澳地区的法律专家等20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刘贵祥在致辞中表示,广东特别是深圳的实践充分表明,市场经济离不开破产法治保障,破产法治的完善也会进一步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刘贵祥要求,要进一步推动破产工作市场化、法治化,继续深化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建立市场化的破产审判运行机制,加大市场化管理人队伍的培育,建立健全市场化破产的配套机制,积极推动跨境破产制度的完善;同时积极研究应对新问题、新情况,共同推进破产法的有效实施。

胡鹰在致辞时提到了广东法院多年来在探索市场化破产方面积累的大量经验。他表示,广东高院、深圳中院今后争取每年举办一次市场化破产论坛,为我国破产审判理论的发展、为推进中国破产制度与世界接轨,积极作为、贡献力量。

余新国代表深圳市委对论坛的举办表示祝贺。他在致辞中表示,多年来,深圳在市场化、法治化的道路上不断探索。深圳法院在破产法律和破产审判制度方面的探索创新,对于推动深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次论坛的召开将会为深圳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更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先行区,提供丰富的经验和智慧。

万国营代表主办方对各位领导和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期望将市场化破产论坛打造成为理论研究与实务交流的品牌化平台,聚集破产领域专家和实务界人士的经验与智慧,推动中国破产法律制度的市场化实施,打造完善市场经济体系的高端法律智库,助推破产审判改革。

论坛上,多位业内专家分别围绕破产审判、美国破产法律体系、香港-内地跨境破产制度的认可、关联企业破产的审理方式等主题发表了主旨演讲。下午,论坛围绕市场化破产相关制度的培育与研究、跨境破产问题研究、市场化破产管理人制度改革三个主题举行了分论坛,就破产法律实践中的核心问题开展了一系列深入探讨交流。(记者 王若琳)

(责编:牛攀、陈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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