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黑龙江 » 正文

全球报道:大庆市开展整治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专项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22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医务人员收红包拿回扣将丢饭碗为树立行业形象,我市开展整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如医生存在收红包
原标题:医务人员收红包拿回扣将丢饭碗

为树立行业形象,我市开展整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如医生存在收红包、拿回扣行为,一经查实,将处以罚款、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面临解聘,同时,违规行为还将被录入当事人的医德医风档案。

医患双方签订不收红包协议,医疗机构设专人监督调查

记者了解到,我市启动整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专项行动,针对“收红包、吃回扣”现象,将进行严抓实管。

据市卫计委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专项整治重点为临床用药、手术科室、高值耗材采购、检验试剂及卫材采购、转院办理等关键环节的重点人员和责任人员。

依据《黑龙江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处理暂行规定》,患者在入院后,要与医院签订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院方还将告知患者,送红包是违规违纪行为。

为有效杜绝收、送红包,医疗机构将聘请责任心强的社会监督员,通过对住院患者的走访、对出院患者的回访等措施,对医务人员进行监督。监督员可通过走访、回访,搜集有力证据,向医院行风办报备。对于举报投诉的情况,将做到有举必查,一经查实,必将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同时,将结果纳入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成为医务人员行医“污点”。

建立药企黑名单制度,杜绝医务人员收回扣现象的发生

针对医务人员收回扣的问题,我市各医疗机构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从而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

记者了解到,在“吃回扣”问题上,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医疗机构与医药生产企业认真履行《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医疗机构与其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所要、收受医药生产企业的回扣。

在今后的工作中,卫生部门将对违纪违规的医药生产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将对进入黑名单的医药生产企业第一时间全市通报,并终止其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关系。

为有效杜绝收受回扣现象的发生,全市医疗机构将对重点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通过人防、技防等手段,彻底封堵回扣现象的发生。

对不知情或无法拒绝的红包,医生要在48小时内上交

市卫计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医疗机构临床一线工作的医生、护士等,在从事诊疗活动中,不得以各种名义收受患者或其亲友馈赠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等。

依据相关规定,收受红包的医务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自行将红包退回,对不知情或无法拒绝的红包,应当在48小时内向单位的指定部门报告,并上交红包。

记者了解到,一旦发现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的情况属实,医疗机构将按本单位规定,对其罚款及通报批评。属于科室行为的,将对科室主任予以相应的处罚,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延缓职称晋升、脱岗培训、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罚。同时还要将收受红包的行为录入当事人的医德医风档案。受到纪律处分的,处分结果将计入人事档案。对于一些主动索取红包的恶劣行为,医疗机构将对医生从严处理。(记者 杜雪)

(责编:邹慧、张喜艳)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